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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四波恩下大暴雨,如以上新闻链接。我家住半地下,不幸雨水进屋。整个卧室进水,半个客厅进水。我除了打印机被淹坏了,其他损失不大。但是卧室的地板弄干以后部分缝隙附近颜色变深。房东昨天说,地板下面会有霉,要全部整修,拿出了07年整修的账单,2100欧左右,说这次我要出一半钱。我没上房屋保险,也没加入Mieterverein。
家门口是有地漏的,因为在院子里,树木很多,有落叶松针。房东确实嘱咐过几次要打扫,以免堵塞,合同里当然也写了租客有义务打扫房间,还有Keller的地漏。我6月初可能扫过一次,或者是5月,记不清了。但这次暴雨确实太大,哪怕清扫过,大雨打下的落叶也可能造成清扫工作白费。大部分邻居这几天Sperrmüll都能看到有物品泡水扔掉的,城市很多街道积水至少淹了汽车半个轮胎,火车站旁隧道完全淹水。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责任算谁的,必须尊重房东的意愿翻新地板吗?地板大致用了6年,如果我也该赔偿,那我应该负责多大比例?
另外,平时和房东处得也不错,在保证自己合理权益的同时尽量不想翻脸,扯皮、搬家也要费钱和精力,也不想为此把生活弄的不愉快,自己补偿一点也可以,但是1000+太多了。大家有什么建议或者有类似经验,请告诉一下,先谢过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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