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1420|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瑞士银行的保密传统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7.5.2014 10:3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即时机票
据英国《金融时报》4月7日报道,世界最大的离岸金融中心瑞士承诺,将自动向其他国家交出外国人账户的详细资料。这是全球打击逃税举措的最重大突破之一。这一决定性的举措,象征着瑞士告别几百年来坚持保护银行客户隐私的做法。瑞士银行百年保密传统从何而来,又为何而去?

起源:为保护新教徒资产 瑞士银行业建保密制度

16世纪,基督教加尔文教派从日内瓦开始兴起,由于受到迫害,大量新教徒陆续从法国和意大利逃到日内瓦,和他们一起到来的,是大量的财富和金钱。
有需求就有市场,于是最早的瑞士银行家们开始在这里出现。为了保护这些新教徒,避免泄露他们的情况,银行家们建立起了一种行业内非正式的基础保密制度。
1713年的日内瓦议会制订了一项规定,即银行人员应登记客户信息,但未经市议会批准,不得泄露给储户本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这就成为了瑞士银行保密法最早的前身。
上世纪30年代,纳粹在德国掌权后,制定了系统迫害犹太人的计划,欧洲犹太人意识到大祸临头,开始将财产向中立国瑞士转移。但纳粹发现了这一倾向,于是逼迫德国公民把存在瑞士银行里的钱转入了德国国家银行。为避免这类存款流失事件再度发生,瑞士在1934年制定了西方第一部银行法——《银行保密法》。根据该法,任何储户都可选择自己认为妥当安全的方式在瑞士的银行开户存款。储户被允许使用化名、代号或数字来代替真名实姓。
后来这些犹太人大多在德国的集中营里惨遭杀害,他们在瑞士银行里的账号和密码随着他们一道化为灰烬,他们户头上的钱也变成了无人认领的一笔笔“死账”
很多电影中提到瑞士银行时,常用到的词是“匿名账户”。这一制度如今早已经不复存在了。历史上瑞士银行业确实曾允许代理人在不透露真实财产拥有者身份的情况下开设账户并进行财产管理(业内称为Form B)。而自1991年后,瑞士法律规定,允许使用号码而不是真实姓名开设账户,但同时,在银行内部小范围中,该账户对应的客户信息必须是存在记录的,只是由于瑞士刑法的严格规定使银行职员不得对外公开(保密协议在职员离职后仍终身有效)。仅有的可对外公开的条件是涉及瑞士法律相关的恐怖分子或洗钱等刑事指控。
2#
 楼主| 发表于 7.5.2014 10:31:42 | 只看该作者
保密是“最高原则” 成“贪官保险箱”

瑞士银行也因曾为德国纳粹、逃税或腐败的国家元首保存财产和秘密而臭名昭著。
瑞士是全球离岸金融中心,同时也是外国人的“避税天堂”。瑞士用员工无限责任制和对泄密的严惩保障储户信息绝对保密,却也为那些腐败而遭本国人们唾弃的独裁者们保管财富:伊朗的巴拉维、巴拿马的诺伊利卡、罗马尼亚的齐奥塞斯库、菲律宾的马尔克斯等人,都曾经是瑞士的银行顾客。
还有在“9•11”事件发生后,瑞士银行中发现多个恐怖嫌疑分子开设的账户。高度重视客户隐私在为瑞士银行吸引大量境外存款的同时,也客观上为逃税和洗钱等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因此瑞士一直承受着来自国际社会的巨大压力
据统计,如今全世界7万亿美元离岸财富中有1/3存放于瑞士银行。瑞士金融服务业对本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是12.5%。富人隐藏财产势必造成偷税漏税现象,瑞士银行也因此被指责为“避税天堂”之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
 楼主| 发表于 7.5.2014 10:32:03 | 只看该作者
近年来“兼顾正义” 冻结穆巴拉克陈水扁等人财产

近年来,瑞士银行的保密制度迫于各国和司法压力,开始兼顾正义。2008年,瑞士最大的银行瑞银集团因协助美国客户向美税务机构隐瞒收入,遭美方起诉,瑞银最终被迫支付了7.8亿美元(1美元约合6.17元人民币)罚金,并向美国提供了4450名美国客户信息,才得以免于被起诉。
瑞士2011年还曾经冻结穆巴拉克资产,为避免埃及国家资产遭侵吞,瑞士政府下令冻结出逃总统穆巴拉克的资产,冻结期3年。并称若证明非法,将部分返还埃及人民。而在冻结穆巴拉克资产不久前,瑞士银行还向两名非洲领导人“开刀”:主宰突尼斯23年的前总统本•阿里和骄奢的科特迪瓦总统巴波。虽然依然拒绝公开具体资产名目和数目,瑞士银行开出的3年冻结期足以让问题财产受害国准备充足的法律材料。这对几乎不曾公开过客户资产内容的瑞士银行体系来说,实属难得。
   
虽然瑞士银行长期对国际调查采取消极合作,但他们已向多个受害国归还了高达16亿美元“被偷走的钱”,比世界上任何国家都多。
   
瑞士仅有的可对外公开账户信息的条件是涉及瑞士法律相关的恐怖分子或洗钱等刑事指控。台湾陈水扁家族因此在2008年遭瑞士主动举报。瑞士洗钱举报中心2008年接到陈水扁家族在瑞士的银行举报,举报称陈水扁家族涉嫌洗钱,该中心调查后发现有洗钱嫌疑,最终交瑞士司法部门侦办。2008年8月14日,瑞士联邦候补检察官哈克曼发函给伯恩台湾办事处,要求台湾当局协助调查陈水扁之子陈致中夫妇于2007年向瑞士账户汇入310万美元,陈水扁妻子最终同意从瑞士汇回7亿新台币存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1.12.2024 19:59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