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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1997年不收回香港 我就是李鸿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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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15.9.2014 11:43: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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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0日邓小平会见希思,他向希思明确指出:在香港问题上,我希望撒切尔首相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帐。我们和英国朋友说,我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就是李鸿章。谁不解决这个问题,都是李鸿章。 新浪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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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17 | 只看该作者
  爱德华·希思是英国保守党领袖,前首相。他于1965年当选为保守党领袖。1970年出任首相,至1974年。任内大力推行以欧洲为重点的外交政策,使英国正式加入欧洲经济共同体。1975年2月保守党领袖选举中,被撒切尔夫人击败。后曾任布朗——希普利控股公司及其附属银行的董事。他曾先后于1974年5月、1975年9月、1977年10月、1979年9月、1982年4月、1983年9月、1985年4月、1987年4月等多次到中国访问。并同邓小平会见,是邓小平交往多年的老朋友。

  1974年5月,刚刚下野的希思以英国前首相的身份首次来华访问,受到了毛泽东主席的亲切接见。当时刚刚恢复工作不久的邓小平副总理参加了毛泽东同希思的会谈。这也是希思第一次同邓小平会面。也正是在这次会谈中,毛泽东把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重任交给了邓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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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26 | 只看该作者
  5月25日,毛泽东在同希思的会谈中说,都成了历史了。你们剩下一个香港问题。我们现在也不谈。到时候怎么办,我们再商量吧。他指了指邓小平和在座的年轻同志,意味深长地说,是他们的事情了。那一年,邓小平70岁。可以说从那一时刻起,邓小平从毛泽东主席、周总理的肩上接过了统一祖国的重任,开始考虑祖国统一的问题。

  1974年10月2日,邓小平在会见台湾同胞、海外华侨时说,解放台湾有和平方式和非和平方式两种,即使台湾解放,我们也不会把大陆的政策搬过去。这就提出了祖国统一的方式问题。1975年9月,邓小平在会见希思后不久便遭受了政治生涯中的第三次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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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33 | 只看该作者
  1977年10月和1979年9月,希思先后两次来华访问,“文革”后刚刚复出的邓小平同希思进行了会谈。他们的这两次会谈都涉及到了日益临近的香港回归祖国的问题。

  香港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一个问题,长期以来,它一直是笼罩在中英关系史上的一个巨大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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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39 | 只看该作者
  香港(包括香港岛、九龙和新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这块面积为1066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是英国在19世纪通过同清政府签订的三个不平等条约,先后强行割让和租借去的。在英国占领之前,香港地区隶属中国广东新安县(后改为宝安县,今深圳市)管辖。

  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永久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1860年英国迫使清政府缔结《北京条约》,永久割让九龙半岛尖端。1898年英国又乘列强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之机,逼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行租借九龙半岛大片土地以及附近二百多个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九十九年,1997年6月30日期满。

  中国人民一直反对上述三个不平等条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政府曾多次阐明我国对香港问题的一贯立场,即香港是中国的领土,中国不承认帝国主义强加的三个不平等条约,主张在适当时机通过谈判解决这一问题,未解决前暂时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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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46 | 只看该作者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祖国统一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三大任务而奋斗。邓小平提出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的构想。

  同时,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方面也不断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这表明,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82年4月,希思第五次来华访问,迈出了解决香港问题的试探性的一步。在同邓小平的会谈中,希思向邓小平谈到了他第一次同邓小平会面的情景,向邓小平提出了香港问题。他说,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毛主席和周总理时,你也在场,我们讨论了香港问题。当时毛主席和周总理说,反正到1997年还早哪,还是让年轻人去管吧。现在离1997年只有15年的时间,你是如何考虑在这个期间处理这个问题的?因为很多人都要在香港投资,怎样才能使投资者不担心呢?

  邓小平说,香港的主权是中国的。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影响外国人在那里的投资。在这个前提下,由香港人,包括在香港的外国人管理香港。他说,香港有了地方政府,我们的新宪法有规定,允许建立特别行政区,由香港人自己组成政府,不管是华人、英国人或其他人都可参加,可作政府雇员嘛,甚至成为香港政府的成员都可考虑,各种制度也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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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3:53 | 只看该作者
  邓小平坦率地对希思说,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了,如果中国到那时不把香港主权收回来,我们这些人谁也交不了帐。

  希思连连点头说,条约里也写得清楚。

  邓小平进而指出,还有新界,包括整个香港,过去是不平等条约,实际上是废除的问题。

  随后,英方又经过多次试探,决定就香港问题同我进行正式谈判。不久,两国政府便开始了国际社会所说的“慑人心魄的反复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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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4:00 | 只看该作者
  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中英两国政府开始就解决香港问题进行接触。9月24日,邓小平在人民大会堂会见撒切尔夫人。双方一开始就亮出了分歧。撒切尔夫人对邓小平说:必须遵守有关香港问题的三个条约。条约虽然写在纸上,但任何手段都不可能消除它存在的事实!针对英方的这种态度,邓小平明确地向撒切尔夫人指出:主权问题不容讨论。到1997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的主权,这一点是肯定的,不能有别的选择。至于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在中国收回主权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制度,其中包括政治、经济制度。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总之,香港仍将是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撒切尔夫人则声明:只有中英两国政府就香港今后的行政管理和管治作出明确的安排,能够为香港人民所接受,英国议会相信这些安排是合理的,我才可以考虑主权问题。

  中英两国领导人对于解决香港问题大相径庭的立场,注定了历时两年的谈判的艰难曲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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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4:06 | 只看该作者
  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撒切尔夫人访华,至1983年6月。这一阶段双方主要就原则和程序问题进行会谈。第二阶段从1983年7月至1984年9月,两国政府代表团就具体实质性问题进行了二十二轮会谈。在头四轮会谈中,由于英方仍然坚持1997年后英国继续管治香港,致使谈判陷入了僵局,在这种情况下,希思于1983年9月第七次来华。9月10日,邓小平会见希思,他向希思明确指出:英国政府想用主权来换治权是行不通的。在香港问题上,我希望撒切尔首相和她的政府采取明智的态度。中国1997年收回香港的政策不会受任何干扰、有任何改变,否则我们就交不了帐。我们和英国朋友说,我不解决这个问题,我就是李鸿章。谁不解决这个问题,都是李鸿章。他说,核心是1997年收回主权时香港能顺利接收,而不会引起动荡,比较顺当地接收对各方都有好处。英国利益不会受到损害,美国、西欧利益也不会受到损害。所以过渡期有个香港人参与管理的问题。参与管理,不当主角可以,但要开始知道哪些方面的管理。无论政治、经济、商业和金融方面等等,不知道怎么行,一下子拿过来怎么行?所以要逐步熟悉、参与,整个过程就完满了。他希望今后会谈时不要再纠缠主权换治权问题,要扎扎实实地商量香港以后怎么办,过渡时期怎么办。这对彼此最有益处。如果英方不改变态度,中国就不得不到1984年9月单方面地公布解决香港问题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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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15.9.2014 11:44:14 | 只看该作者
  希思回国后向英国政府传递了邓小平的谈话内容,说服现任领导人改变立场。这年10月,英方传来撒切尔夫人的口信,提出双方可在中国建议的基础上探讨香港的持久性安排。这实际上是放弃了由英国“继续管治香港”的要求。僵局再次打破,会谈得以比较顺利地继续展开。第五、六轮会谈中,英方确认不再坚持英国管治,也不谋求任何形式的共管,并理解中国的计划是建立在1997年后整个香港的主权和管治权应该归还中国这一前提的基础上。至此,中英会谈的主要障碍开始排除。

  此后,从1984年4月中旬第十二轮会谈起,谈判主题转入第二议程即过渡时期的安排及有关政权交接的基本设想。到1984年9月18日,双方就全部问题达成协议,并于9月26日草签了中英《联合声明》和三个附件。至此,为时两年的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谈判圆满结束。1984年12月19日,中英两国政府首脑在北京正式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5年5月27日,中英两国政府在北京互换批准书,中英联合声明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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