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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山东 发表于 19.12.2014 17:37 , a: @4 N q' }
1,如果工作人员认为房屋合同有问题,会让你填那张表,我当时没有被要求。8 A( G: f+ L' C1 M) o% P
2,房屋合同有你一人名字就可 ... . t. T: i- ?, t1 ^# [ s: H
你好,我今天去外管局遇到点问题,想再麻烦你一下:* H$ f- ]& ~% @4 U
是这样的,我今天上午带着租房合同、存款证明以及保险护照之类的东西去外管局,去找工作人员开Verpflichtungserklärung,但是工作人员告诉我Verpflichtungserklärung是针对探亲访友的,属于短期申根签证用的。他们说我老婆过来要待两三年,属于长期签证,不需要他们开邀请信之类的东西。他们说老婆面签时把其他所需的材料交给中国的德国使馆就行,这是怎么回事啊?我看了很多团签的经验都说要外管局开邀请信啊。你之前是怎么弄的呢?(PS:你是过来读博士的学生吗?我是来这边的博士生,会不会和这个有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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