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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霉阿。。。求求大家帮忙看看(又出新状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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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18.11.2007 15:53:5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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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和同学逛muller,纯属打发时间瞎逛。开始就拿了个巧克力棒在手里,边逛边聊着,出来的时候我俩谁没意识到我手里还拿着这个东西,结果。。。。。被一个保安当场拦下,说我偷东西!!!我跟他说明是我俩忘了,而且就算是偷也没有大摇大摆举着出门的啊!!!那个保安就是不信,一口咬定是偷窃。最后复印了我的学生证,留了我的住址,让我签了名,说要罚款75欧,还说到警察什么的,然后放我们走了。我俩今年夏天刚到德国,德语不行,就碰到了这种事,真是。。。。。都不知道怎么办好了。

这到底会怎么处理阿,真是一头雾水,是等着收罚单就完了吗?

谢谢大家帮帮忙,有没有遇到过相同事情的啊??

[ 本帖最后由 神游 于 21.11.2007 21:49 编辑 ]
45#
发表于 3.2.2008 19:29:3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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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3.2.2008 18:24:47 | 只看该作者
真的很倒霉,前一阵收到了警察局的信,现在又收到了法院的信.
但是只是说:Ermittlungsverfahren gegen Sie habe ich mit Verfuegung vom 20.12.2007 gemass $153 Abs. 1 Strafprozessordnung eingestellt.
有人能告诉我是法院是什么意思吗?这是什么程序?真的不知道咋办了,就希望赶紧过去把。

谢谢大家了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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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6.12.2007 11:54:37 | 只看该作者
根本就不可以承认是偷窃,如果去法院也比承认好。法官不会相信,为了一块巧克力偷窃。丢德国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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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16.12.2007 10:17:2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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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16.12.2007 06:18:42 | 只看该作者

mueller有权向警局报案的.

mueller有权向警局报案的.德国有的超市是零容忍的.那样的话,警局必须将你的案子递到检察院,因为你签字承认了偷窃,不请律师,很可能得到Strafbefehl,并计入联邦记录,不用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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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8.11.2007 20:22:03 | 只看该作者
我估计碰上这种事情,我会先叫警察。警察来过的话会留案备档,以后不管有什么后续都好办。
不过,想想留档上写着:一支巧克力棒忘交钱....

[ 本帖最后由 seafour 于 28.11.2007 20: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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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7.11.2007 10:50:3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8# 的帖子

你去与他交涉,当然可以去。何况还是他要你的钱。

以后不管什么事情,你签名的东西,最好都留个底 - 自己拷贝,或者要求给你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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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6.11.2007 18:46:06 | 只看该作者
那里一年内好像都不准去,以为他们是要我再寄回去。
拷贝确实该留,我没想到,没碰到过,唉,忘了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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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6.11.2007 13:22: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的帖子

问题不大吧,不过
1。为什么不去一趟?
2。为什么不留拷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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