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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正在讨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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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09:3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不许吃猫吃狗了———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处5000元以下罚款及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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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z1 D5 N( H) z1 l中国首部“动物保护法”在征集意见过程中,有不少市民对“动物福利”提出质疑。对此,法律专家经过讨论,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4月份向相关部门提交专家建议稿。4 G4 ^- z! k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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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动物保护法项目组负责人、首席起草专家、社科院法研所常纪文教授表示,《动物保护法(专家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4个多月的时间里,共收到300多封电子邮件和400多个电话,大部分意见比较客观,但也有一些市民表示无法接受“动物保护”以及“动物福利”的提法。“他们觉得目前最重要的是先保障人的福利。”常教授说。+ @" y8 H: o, a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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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此,项目组决定改变提法,起草“反虐待动物法”。“虐待”是指故意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给动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伤害,或者以残酷的手段或者方式杀害动物。项目组认为,“反虐待”的说法更容易被市民所接受,因此新起草的法律将贯彻反虐待的原则。目前,该法律专家建议稿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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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1 F6 N  J) p$ d常教授透露,《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分为九章,大致包括反虐待动物的主要制度,野生动物、经济动物、宠物等多类动物的反虐待措施,动物医疗、动物运输、动物屠宰的反虐待措施,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 V/ h5 f9 U2 }# }% f3 m- Y值得关注的是,“禁食猫狗肉”写进了《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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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吃猫肉狗肉并不会给市民带来太大的影响,现在物质生活这么丰富,吃猫肉狗肉的人毕竟是少数。”常教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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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8 C% j. ]' R( e记者了解到,《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在监管职责方面,由公安机关统一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必须设立统一的报案电话,其他部门分工负责。- I. x0 i* |+ K6 I

0 i8 K- W) R7 }) Y据了解,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等支持“反虐待动物法”立法,此法出台有望消除贸易壁垒,提高我国羊绒、羽绒等产品的进出口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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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纪文教授表示,暂缓制定“动物保护法”,是根据现实情况所作的决定,从长远来看,“动物保护法”仍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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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10:45:03 | 只看该作者
猪牛羊都能吃为啥狗肉不能吃。朝鲜族等少数民族都把狗肉作为主食的,就这样立法不让吃了?也要照顾民族情绪呀。不要全都“与国际接轨”,考虑点国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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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11:43:23 | 只看该作者
我国内的猫宝宝就这样被小区管理的吃了..我恨的啊!!!!早就该立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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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1.2010 11:57:38 | 只看该作者
我国内的猫宝宝就这样被小区管理的吃了..我恨的啊!!!!早就该立法了!3 {: e' q' B" z3 x8 k' @$ Z. O% q3 I6 S
enp 发表于 27.1.2010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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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L( X* L9 e: R虽然我也吃过猫儿狗儿,但绝对不是你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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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1.2010 22:37:13 | 只看该作者
猫能吃吗?
, ~, @& ]) V! k( S为什么有人告诉我说猫肉是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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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30.1.2010 22:37:32 | 只看该作者
可悲的是,我竟然也信了
* F( m7 x8 W; R) h4 {$ T1 Y, |& X" Y一直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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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31.1.2010 12:04:46 | 只看该作者
道义上谴责是要的,但是立法是不是有点过头?德国杀狗杀猫犯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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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1.2.2010 08:35:5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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