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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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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8.2011 19:1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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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Dangdi 于 30.8.2011 20:17 编辑

2011年“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报工作已开始,欢迎符合申请条件的广大留德学人申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提出以下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参阅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sc.edu.cn/Chuguo/b870879d7bf94943905d04520d5a1841.shtml),下载有关材料。

二、请严格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注意:“课题介绍”部分应有研究课题的中外文名称),并按“申请指南”要求的申报材料顺序准备一式三份,避免申报材料无效。材料请用曲别针将每份材料固定即可,勿用订书机装订,我们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国内报送要求统一装订。

三、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规定,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以及已取得国内外第一博士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已于2011年10月31日前取得博士学位或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视为已完成博士阶段学业,我处将不再受理其申请。另,博士在读时间已满三年及以上者,请另行出具一份由指导教授签名的关于预计答辩时间的函件一份。

四、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7月31日至10月15日,请务必于2011年10月15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将申报材料寄往驻德使馆教育处,信封上注明“黄联平老师收”和“申报材料”字样(注:为使申请材料方便及时寄达,请不要寄挂号信),以免延误受理时间。通讯地址: Bildungsabteilung der Botschaft der VR China, Dresdener Str.44, 10179 Berlin。

五、请在寄出书面材料的同时,按示例要求将申报人相关信息(EXCEL表,请见附件)认真填写后发至05@de-moe.edu.cn

六、我处将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七、11月上旬将对拟推荐的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请申请者关注驻德使馆教育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相关信息(http://www.de-moe.edu.cn/)。

八、联系人:黄联平老师(电话:030-24629316,电子邮箱05@de-moe.edu.cn)。



驻德国使馆教育处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ATT6230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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