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元周游
德国频道
查看: 250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学生会选举程序的建议

[复制链接]
1#
发表于 4.11.2003 14:18:06 | 只看该作者
即时机票
关于学生会选举程序的建议<br><br>李东道 陈 刚<br>2003年10月25日<br><br>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最近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会议上强调指出,「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健全民主程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进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br><br>德国福来堡市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以下简称“学生会”)即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中国学生学者联合会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委员会”)的换届选举。作为本市唯一的一个为中国留德学生和访德学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社团组织,学生委员会的成员应该真正代表学生学者的诉求和利益,其选举活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为了更好地体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人大选举法的基本精神,以及贯彻胡锦涛主席关于加强民主制度建设和鼓励公民参政议政的方针政策,根据参加中国和德国的大学学生会或中国学生会选举的经历,我诚恳地向福来堡所有的中国学生学者特别包括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提出几项关于改选程序的建议,可以提供给同学们朋友们参考并欢迎讨论研究批评指正,修正后希望在选举会当场提案,由到场选民举手投票超过半数通过并实施。<br><br>1.选举的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有益,有利,有序。<br><br>2.选举日期的公布:提前10至15天由本届学生委员会公布日期,时间和地点。<br><br>3.侯选人提名名单的公布:学生委员会侯选人提名名单经候选人自荐或他人推荐,由本届学生委员会提前5至7天公布名单,使广大选民有时间有目的地接触候选人,与其沟通,了解其品行能力和施政纲领。<br><br>4.选举会议程序:<br>4.1 本届学生委员会宣布会议开始:学生委员会主持会议并宣布会议议程。<br>4.2本届学生委员会述职:学生委员会做工作总结和财务报告。<br>4.3选举过渡委员会成立:为了保障选举能够本着上述原则顺利进行,有必要成立一个中间过渡组织主持和监督整个选举过程。过渡委员会委员可从除本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和候选人以外的所有到场的具有选民资格的选民中产生,办法是在本届学生委员会主持下以自荐或推荐及最后抽签的方式推举产生,人数5至7人。到场选民有权行使对某个过渡委员会委员资格的否决权,10票以上有效。<br>4.4 本届学生委员会宣布解散:过渡委员会保证上届学生委员会成员不得对选举产生任何行政影响。<br>4.5选举过渡委员会主持选举:过渡委员会宣布上届学生委员会提供的候选人名单,安排演说次序。<br>4.6 候选人发表竞选演说:候选人在过渡委员会规定及控制的时间内发表演讲和回答选民的问题。<br>4.7 选民投票:过渡委员会委员验正选民资格并发票,选民进行投票再由过渡委员会集票。<br>4.8 选举过渡委员会唱票并宣布结果:过渡委员会委员分工点票唱票和检票,最后公布获选名单。<br>4.9新学生委员会宣告成立:按票数多寡排列顺序确定职务安排,新委员会投票行使行政权组阁。<br>4.10选举过渡委员会宣布解散:选举过渡委员会责任终止,未来将不产生任何行政影响。<br>4.11新学生委员会委员就职演说:公布组阁名单,职责和任务及联络方式,现场答问并收集建议。<br>4.12 新学生委员会委员宣布选举会结束:公布新学生会第一届委员会会议日期和议程。<br><br>5.选举总结:新学生会第一届委员会会议议程之一,经讨论通过后向全体学生会会员公布。<br><br>声明:作为学生会会员我们有权提出建议并只代表个人意愿,但其中不含对任何组织或个人的成见。<br><br>参考文献:<br>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四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br>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最后修订于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2#
发表于 5.11.2003 08:34:38 | 只看该作者
<br><br><br>不管是谁接管下一届学生会,我都要提下面两条意见:<br><br><br>第一,<span style='color:red'>迎接新生的工作一定要或多或少搞起来。</span> 这是积德的事啊。从网上看来,困难最大的是新生:人生地不熟,举目无亲,况且行李最多,家当全在几件行李里了。倘若刚到了弗赖堡火车站就有人帮忙提提行李,带带路,对老生不过是举手之劳,对新生却无疑是雪中送炭啊。踏踏实实地到火车站接一个新生,比花里胡哨地搞一百次“石头捐赠仪式”发表一千次“迎新致词”,都要好得多。其实迎接新生工作,至少,比方说,帮忙提提行李,带带路,工作量或许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大。<br><br><br>第二,<span style='color:red'>学生会必须主动要求不掌管论坛。</span> 一个正常的学生会,应该是欢迎大家参与,欢迎大家监督,而不会想方设法控制大家的言路。学生会当然可以接管学生会的主页,不过绝不可以掌管论坛。论坛因为人人都可以发贴,提供了最大多数人发表自己意见的可能性;倘若对这些“最大多数人”根本就不信任,还去当学生会干部干什么。之所以把这条也作为一个重要建议,是因为我已经看到了个别人有存在这种打算的迹象;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危险啊。人民也绝不会答应。大家一定听说过克林顿因为莱文斯基的事情遭到斯塔尔弹劾的旧事。举头三尺有神明。其实人有个监督,也是好事,万一不小心走上了岔路,也不会走得太远。退一万步说,倘若有个别人确实已经incorrigible了(这种人我还没发现),有个监督也会使其有所忌惮。<br><br><br>最后说明一句 --- 其实这种说明对于了解我的人来说已属画蛇添足 --- 我不屑于也不愿意到学生中去出名,对于做学生会干部或论坛版主也丝毫不感兴趣,只愿自己清静读诗便好。<br><br><br>
3#
 楼主| 发表于 5.11.2003 12:07:05 | 只看该作者
我完全赞同量子(Quantum)的两条意见。<br><br>第一条是学生会委员会的具体责任之一,是实实在在的工作。这里包括我在内的大部分同学多经历过初来乍到举目无亲的困境。 我们中国人出来就应该像一家人,学生会委员会组织一下,老会员出力援手,帮助新会员顺利地进入正常的学习和生活状态,因此,迎新是学生会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第一项。<br><br>第二条我认为特别重要。其一,论坛是学生会全体会员的财产,绝不属于学生委员会主席或委员的私产,委员会无权操控论坛,帖子的删改是由版主根据论坛规章来决定的,其它人不得介入甚至进行行政干预。其二,论坛为全体学生会会员提供一个广开言路自由发表意见和辩论的地方,是对学生委员会工作有益有利的。之所谓学生会“委员”即学生会会员之“代表”是也,“代表”学生会会员什么呢?当然是“代表” 学生会会员之利益之民意。论坛既反映民意。“代表”们自然是加之以维护保护和爱护,否则“代表”就是名不副实了,就是不能“代表”了。学生代表(委员)依法由民而选,民选委员会故为合法之行政代表团(行政委员会)。选举成功是因当时当场的临时信任,任职期间的信任和合法性是因监督的存在而持续的,但因无需在小规模社团内部设立司法监督的与行政委员会并立的监督委员会,故学生会全体会员均有权行使与选举权同等或有时更为重要的监督权,那么监督权行使途径就是舆论,舆论的载体就是学生会论坛。总之,自由的论坛是合格的学生会的一部分。<br><br>不管是谁接管下一届学生会而成为新一届委员会成员,请注意“权利”及其孪生兄弟“义务”,包括自己的被选举权和尊重保护他人的监督权之义务。<br><br>欢迎大家的指正,多谢!<br> <!--emo&--><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smile.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smile.gif' /><!--endemo-->  
4#
发表于 5.11.2003 15:48:02 | 只看该作者
二位的意见经典&#33;<br>尤其是为新生做点实事这一点.<br>我们每个人都是从新生走过来的,当我们是新生的时候,或多或少都得到过&quot;前辈&quot;的帮助.如果每个人都能带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别人,尤其是新来的同胞,他们就会少走很多弯路.<br>做点实实在在的事应该是下一届学生会,也是以后每一届学生会的宗旨.<br>
5#
发表于 5.11.2003 17:12:18 | 只看该作者
我也非常赞同量子的观点,不应该有学生会来管理这个论坛。<br>并且不能随意删除有争议的帖子,每个人都有都某一件事情表达观点的权利。<br>
6#
发表于 6.11.2003 22:22:12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个新生,完全赞同。<br>现在我对亚亚姐都是感激不尽,仅仅是因为她领着我们走了几个地方,仅仅是因为她让我们知道了到了德国还有朋友能帮助我们<br>还有李东道,陈刚同我的有力的握手<br>
7#
发表于 12.11.2003 16:23:14 | 只看该作者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 /><!--endemo-->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 /><!--endemo-->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 /><!--endemo-->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 /><!--endemo--> <!--emo&(y)--><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thumbs_up.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thumbs_up.gif' /><!--endemo--> <br><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uploads/post-47-1061315950.jpg' border='0' alt='user posted image' />  
8#
发表于 13.11.2003 09:00:58 | 只看该作者
对于迎接新生,我跟皮皮版主私下交流意见时,有过一个想法,或许可以一用,只是需要学生会出面组织一下,可以不用学生会一分钱。<br><br>具体做法是先组织几个热心的老生,每人去火车站接一次新生;被接的新生在有了固定的联系方式之后,有义务主动跟学生会取得联系,告诉学生会其联系方式。这样再有新生过来,以前被接过的人必须至少服务一次。这样做的好处是,担子不是落到学生会委员的身上,而是享受过“被接”的人承担“接”的义务,不过是平等偿还而已,(甚至付出比起当初刚到时得到的帮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要小) 学生会也没必要给喝水补贴;便是真要喝水,老生不妨自己带去。<br><br>第一次去接的人,当然是纯粹奉献了;其实工作量也不大。肯做这样事偶尔奉献一次的人,估计不在少数。甚至在形成了一种风气之后,简直会象中国大学里迎新般踊跃。<br><br>
9#
发表于 13.11.2003 21:41:53 | 只看该作者
10#
 楼主| 发表于 14.11.2003 11:26:32 | 只看该作者
同意 <!--emo&:rolleyes:--><img src='https://www.kaiyuan.info/modules/ipboard/html/emoticons/rolleyes.gif' border='0' style='vertical-align:middle' alt='rolleyes.gif' /><!--endem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站点信息

站点统计| 举报| Archiver| 手机版| 小黑屋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4 Comsenz Inc.

GMT+1, 28.11.2024 07:44

关于我们|Apps

() 开元网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