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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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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基督徒应该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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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6.4.2009 21:31:07 | 只看该作者
若单取那句话,你的解释没错。我如何理解,我上面解释了。既然你要追问,我就补充一下。

其一,那是耶稣教导弟子如何才是“高大”。弟子们应该接纳最低矮的人(小孩),而不是妨碍他(小孩)。不然,“不如被沉到海底”。那是对自己,不是对他人。中文翻译也许也是不太好。英文,德文都是“不如被拴上石头。。。”,并不是去给人拴上石头。另外,也并不是说"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而是“凡妨碍这低小者中的任何一个(他们是信我的)。”这语气其实也有区别。当然,这是枝节问题。


其二,当文字有歧义时,应该按基本原则为准。耶稣的基本原则是博爱。其他很多比喻也是博爱。所以我作上面的解释,也是从整体来看。我也说了,如果基督教徒用你那样的解释,就是魔鬼的徒弟,不是基督徒。

这样解释清楚了吗?

其实真的想听听这儿信基督教的同胞们的看法。本不想多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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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6.4.2009 22:21:0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乡下人进城 于 6.4.2009 23:24 编辑

耶稣的基本原则 不是博爱,而是顺畅逆亡,信他的上天堂,不信他的下地狱。他比旧约的耶和华更残酷的地方是:耶和华最多让不信他的人死,耶稣要让不信他的人永死;耶和华让不听话的死了就算了,这是最大的惩罚,耶稣却要让不信他的人在地狱里受永久的惩罚,而且还要“哀哭切齿”。

作为信佛的人,要想为耶稣说好话,最好还是先多看看耶稣都说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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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7.4.2009 02:24:27 | 只看该作者
〉〉其二,当文字有歧义时,应该按基本原则为准。耶稣的基本原则是博爱。

你对这个“原则”的理解就是错误的!耶稣同学给基督徒们最大的戒命是什么?是“全心全意”地爱“神”,对不对?“全心全意”地爱“神”了,还有心思爱自己/爱别人吗?所以说,基督教讲的“爱”就如同X子的贞节牌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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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7.4.2009 02:29:05 | 只看该作者
〉〉不然,“不如被沉到海底”。那是对自己,不是对他人。中文翻译也许也是不太好。
〉〉英文,德文都是“不如被拴上石头。。。”,并不是去给人拴上石头。

这样的辩解有什么意思呢?按照你说的,那个使得信耶稣的小子跌倒的人还是不如被活活淹死,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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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7.4.2009 02:30:07 | 只看该作者
7楼下面这段,“游侠”同学为什么不回应呢?

〉〉纠正你一下:屠杀妇女儿童的旨意是耶和华的,不是耶稣的。耶稣从来没有叫人杀人,
〉〉也没有叫人用旧约的文字指导人们的行动。

1)“三位一体”:耶稣就是耶和华。
2)即使你不承认“三位一体”,耶稣明确要求基督徒们相信旧约。看“圣经”:

约翰
5:46        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
5:47        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
(“他的书”指旧约里的摩西五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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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7.4.2009 08:06:57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为耶稣这个人说话,我是为一种信仰说话。哈哈。

我没时间和你做这种辩论。我对基督教的经文,很明确地说过我的看法。不想多说了。关于下地狱之事,我也明确地说过不止一次,耶稣的标准是人的行动,而不是形式上或口头上的“信”。至于“小孩”和“石头”之比喻,应该是严于己,宽于人。

另外,“全心全意爱上帝的灵”,心止于至善,必能博爱。

不浪费时间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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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7.4.2009 08:27:47 | 只看该作者
26# 游侠

不要逃避嘛!耶稣同学说了,基督徒们必须相信摩西五经。那么,基督徒们必须相信耶和华大规模屠杀婴儿了,对不对?很简单的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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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7.4.2009 08:28:41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浪费时间。你必须正视一点:你对基督教的理解完全是错误的。把这点搞清楚,对你肯定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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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7.4.2009 08:41:39 | 只看该作者
请出达尔文探针: 游侠同学:我们是进化来的,不是创世纪的神造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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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楼主| 发表于 7.4.2009 08:53:29 | 只看该作者
哈哈。我的理解肯定不完全正确。你的也不完全正确。都只是一个侧面。而你说的那个侧面,我不是不知道,而是不认为它是耶稣的教导罢了。关于旧约,我也对你说过我的理解。我也说过为什么耶稣要以旧约为基础,并加以他的阐述。我并没有说过“圣经”本身是逻辑的。所以,你所坚持的讨论,对我来说是浪费时间。只有对于死抱经本或盲从的人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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