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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冥河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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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出名想疯了,我就成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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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楼主| 发表于 4.1.2007 19:40:23 | 只看该作者
各位关心的、打抱不平的、好奇的、关注此事、爱看风景的兄弟姐妹,说句实在话--谢谢,别管!
这事既然挑了个头,就得有个结尾。刚咨询我那学法律的德国好友,他说如果它继续骚扰,在德国可以构成骚扰罪,可以连网站一起告上法庭,什么原因之类没听懂,大概是网站没有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对恶意行为放纵之类的殃及池鱼之罪。到那时候,欢迎大家到法庭上听审,接触一下德国法律。
呵呵,逼到那一步再说,不要脸就不必给它脸。多谢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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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4.1.2007 19:51:21 | 只看该作者
今天天气不错阿,楼下有没有晒衣服啊? closedeyes.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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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4.1.2007 19:54:47 | 只看该作者
QUOTE(冥河的眼睛 @ 04.01.2007, 19:40 )
各位关心的、打抱不平的、好奇的、关注此事、爱看风景的兄弟姐妹,说句实在话--谢谢,别管!
这事既然挑了个头,就得有个结尾。刚咨询我那学法律的德国好友,他说如果它继续骚扰,在德国可以构成骚扰罪,可以连网站一起告上法庭,什么原因之类没听懂,大概是网站没有认真执行管理规定,对恶意行为放纵之类的殃及池鱼之罪。到那时候,欢迎大家到法庭上听审,接触一下德国法律。
呵呵,逼到那一步再说,不要脸就不必给它脸。多谢关注~~
[right][snapback]1204098[/snapback][/right]





我从没给你发过什么短信,别自作聪明,哈哈。。你自导自演去吧。 

你生活太压抑,总想骂娘,回你自己家去骂吧,别在外边丢人现眼了。

你爱去哪里告就去哪里告,最好去联合国。光脚还怕你穿鞋的,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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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楼主| 发表于 4.1.2007 20:06:37 | 只看该作者
怎么缩着脖子了,打一枪就跑啊,你脱了马甲就以为大家认不出你来了么,短消息来源的ID清楚着呢,放心我留着,作为物证我会小心保留,期待它有发光发热的那一天!哈哈哈哈,真是个乌龟王八鳖儿子,某人的话说得半子不差呢。告诉你吧,除非网管封了你这马甲,不然,我有时间还是要上来找你蹭蹭我鞋底的泥哒。哈哈哈哈,欢迎你换个马甲上来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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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4.1.2007 20:17:32 | 只看该作者
以为是一种自我调侃方式,让大家出来放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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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楼主| 发表于 4.1.2007 20:32:34 | 只看该作者
QUOTE(美人赠我蒙汗药 @ 04.01.2007, 21:17 )
以为是一种自我调侃方式,让大家出来放松的。。。
[right][snapback]1204148[/snapback][/right]

你的推测?-----我也是一些朋友告诉我在网上看到的“我”风格大变,仔细一看才看清楚是一个和我同一头像一个签名档,ID最后一字去了一横的“晴”仿真A++版,我笑不信,自己上来一看,确实如此~这几天放假,看书之余盖几层楼,只可惜你没看到两个99%的ID共现 laugh.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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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4.1.2007 21:09:57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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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楼主| 发表于 4.1.2007 21:15:56 | 只看该作者
QUOTE(papas @ 04.01.2007, 22:09 )
其实这很好辨认啊。。。只要看头衔还有用户组就好了。。。

真正的冥河是谁也模仿不了的
[right][snapback]1204214[/snapback][/right]

谢了,阿趴~ beer_yum.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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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4.1.2007 21:36:53 | 只看该作者
妹妹不要生气,你要这么想,他之所以找你,是因为你名气大,说不定还是因为爱慕你的文采呢。别生气啦,气坏身体是自己的。
现在大家都知道了,就算了。放过别人,也是好事一桩呢。
明天就周末了,开心点哦!

又,那个冥河的眼晴,楼上妹妹已经生气了,你也别玩的过火,赔个礼,到个歉,想你本意不过是游戏一把,现在游戏大发了,就乖乖说声对不起吧。博美人一笑,多有意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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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4.1.2007 21:40:27 | 只看该作者
曾经还有个春风吻上你的脸,春风吻上我的脸,两个id还真叫人分不清楚呢。
春风吻上我的脸还说是因为自己面子大,才有了这样的fans,如果这么想,也不错。不过,抵制盗版,人人有责,还是应该让盗版制作者出来焚烧盗版制品,诚心道个歉的,毕竟,你也用了别人的声誉,即使是网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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